我和兒子這一段婚姻
我和他結婚,當時是教內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,教會的祭司,在聖殿裡把我們結連在「永恆的婚約」的時候,特別讚揚我們的勇氣。他說,這是我們進升天界所必經的手段。
雖然世俗的法律禁止多重婚姻,也將近親結合視為淫邪和罪惡,但教祖曾娶了三十個妻子,他的妻子有些是姊妹,有些是母女幾人共事一夫。甚至有些先賢曾與同胞姊妹和姑母,嬸母結婚,締結永恆的婚姻。
教會也鼓勵信徒追查家譜,教內兄弟可以和列祖的女性冥婚,讓她們有永恆的歸屬,她們的靈魂可榮升天界。而我,更是少數願意與自己的兒子真正結婚的教友,本應表揚,但礙於國法,只能暗中為我們舉行儀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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