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負責開車,媽媽負責看地圖指路。我開車喜歡憑直 覺,很感性。媽媽是學電腦的,擅長邏輯,善於規劃。 我喜歡摟抱媽媽,親吻媽媽的全身,嗅媽媽的味道。 媽媽則總是思前想後,用密不透風的邏輯來告訴我, 我對她的愛是徒勞的,無益的。
我們家只有我跟媽媽。媽媽跟爸爸離婚之後,一直沒 有再婚。半年前,我鼓足勇氣問她為什麼,媽媽說, 她寧肯今後獨身終生,也不願意再進入一場缺乏愛情 的婚姻。我趁機對媽媽表白說, 「我同意媽媽的意見。 我愛媽媽,我願意做媽媽的愛人。」
北部的城市。乾燥的氣候並沒有淹沒她天生的麗質,芳華的皮膚潔白細膩,長髮飄逸如
雲,身高在一米六五以上(估計),一雙眼睛充滿著柔媚。更難得的是,只上過高中的
她竟然有白領般的氣質,難怪家境富裕的表哥會不顧父母的反對,在相識了半年後就堅
持和她結了婚。
舅舅和舅媽反對的主要原因是表嫂沒有正式的工作。由於缺少文憑和關係,芳華
只是在一家超市做著臨時的內衣促銷小姐。雖然舅舅家決不在乎多出一個人的固定工
資,但思想保守的他們總認為一份穩定的工作是穩定的婚姻的前提,更願意找一個賢妻
良母型的兒媳婦。
小女兒小敏只有16歲,正在上中學,是班上品學兼優的好學生。我老婆是中學教師,對於工作十分的負責,所以在暑假的時候都會主動的去負責學校夏令營的事情,整個暑假都不在家裡,就只剩下我和小女兒小敏兩人,大女兒也是在工作不忙的時候在週末回家一趟。
記得那是在女兒放暑假的第三個星期天,由於我們這裡到了週末流行趕集市,我就帶著女兒小敏一起去集市買東西,從下午一點鐘逛到了五點,買了兩大包東西,也給女兒買了幾件衣服,回到家後吃了飯,我就出去打麻將去了,而女兒小敏就在家裡做暑假作業。晚上我的牌運很好,自摸一個接一個,贏了300 多元,到了十二點種麻將收了場,我拖著疲倦的身體回到了家裡。打開門,見女兒房間裡的燈還是開著的,門也沒有關緊," 女兒還沒睡啊?" 因為贏了錢,所以我突然想到叫女兒一起出去吃夜宵。" 小敏,走,和爸爸一起出去吃夜宵。" 我邊說邊推開了女兒房間的房門。
我和哥在家的時候,我們倆都只有穿著小褲褲……嘻嘻!想也知道為什麼啦。哥和我隨時隨地都可能會愛愛一下,家裡的每個角落,從客廳沙發到廚房流理台、從臥室到浴室再到樓梯間,到處都灑遍了人家的愛液及兩人激情交融的香汗。有一次半夜,哥和我在陽台纏綿起來,由於是第一次露天做愛,哥特別興奮,人家當然也半斤八兩,才兩三下人家就對著滿天星光高潮了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