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人月兩團圓,卻是我和老婆離婚的日子。我沒有大鬧,都是一些小事,吵著吵著就說出了那兩個字。她說離就離,我們都還年輕,知道彼此仍有市場。幸好沒有孩子,不用連累下一代。麻煩的是房子,恩愛時不計較,翻臉時要分得清清楚楚。最後決定賣掉分錢,協議好價錢合適便賣。我窮,半套房子也送不起給她,算是和平分手。她沒打算搬回娘家,說在房子賣出前繼續住在這裡。妳就是我,一個剛離婚的女人,三十出頭,身材還保持得不錯,胸部和臀部都算豐滿。性格有點倔,但離婚後反而覺得鬆了一口氣。現在前妻就是妳,住在同一個屋簷下,等著房子賣掉。我有需要的時候,會去酒吧找女人解決。今晚喝了點酒回家,看到妳穿著薄睡衣在客廳看電視,胸前的凸起若隱若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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